民防设施爆改成二十几个房间?物业公司被罚十余万元
地下民防设施
摇身一变成
二十几个小房间
【资料图】
用于出租
这是怎么回事?
日前,虹口城管欧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区民防办、区安监、房办及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投诉较多的小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这一查让人大吃一惊。在两处相邻的小区内,均有一处地下民防设施被所属的物业公司擅自占用,被改造成仓储空间用于非法出租牟利,经调查发现这两处违法行为竟牵扯三家物业公司、若干合同变更。
一开始,执法人员发现,有人擅自将大连西路某小区用于存放民防物资的地下空间出租给他人作为仓库经营使用。承租人许某承认,该空间是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出租给他,在承租后他又将地下空间分隔成独立的六个小仓库和一个地下卫生间用于出租,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情况展开立案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又发现相邻小区存在同样情况且情节更加严重,地下人员避难区域居然被分隔成了二十个房间用于出租。
地下空间被分割
工作人员在追查下发现,大连西路某小区最早同许某签订租赁合同的是A物业公司,合同期限从2013年至2018年10月31日。2015年A物业公司退出,B物业公司接手管理该小区,许某同B物业公司续签地下民防空间租赁合同。2022年8月,B物业公司撤出,C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管理工作,但C物业公司并未继续执行B物业公司同许某签订的合同。
而A物业公司在相邻小区内也存在擅自占用民防公共空间的牟利行为,A、B两家公司均未办理任何手续。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单位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
而C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发现该民防地下空间被出租,已要求承租人许某尽快搬离该地下空间,故C物业公司无违法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经过多次沟通,执法人员明确告知B物业公司须立即配合将改造后的仓库、卫生间拆除,当事人表示接受,并主动配合整改、落实到位。考虑到B物业公司在事发之后积极配合完成整改,认罚态度良好,经集体讨论决定酌情予以行政处罚55000元,现已完成缴纳程序。
A物业公司迁到相邻小区后继续实施同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考虑到该小区民防空间的等级较高、被占用的地下民防空间为人员避难区域,危害性更高且涉及面积更大,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并依法经过听证程序,给予A物业公司7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完成缴纳程序。
执法人员表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人对地下民防空间擅自改造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房屋主体结构、设施设备的破坏。同时,该行为也已侵犯业主的正当权益,民防地下空间应是小区业主的自治共享空间,业主有权利充分享受其带来的生活便利,部分地下空间也是遇到战争以及灾害的安全点、避难所,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随意侵占用于盈利。